绩点计算器
按课程学分与成绩等级,计算平均学分绩点(GPA)、总学分与逐行加权明细。
使用说明
怎么用
1. 在「课程名称」输入框中填写课程名称(可留空,留空时明细表按「课程 N」显示);
2. 在「学分」输入框中填写对应课程的学分,支持 0.5 的倍数;
3. 从「成绩等级」下拉菜单中选择对应课程的成绩等级,系统自动匹配相应绩点;
4. 点「添加课程」按钮可增加新的课程输入行;
5. 点课程行右侧的「×」可删除该课程(至少保留一门课程);
6. 填写完毕后点「计算绩点」,结果区显示平均绩点(保留两位小数)与总学分(保留一位小数);
7. 结果区下方是逐行明细表(课程 / 学分 / 成绩 / 绩点 / 加权绩点);
8. 若学分填写非法(为空、小于等于 0),该输入框会标红并提示「请检查并正确填写学分」。
算法
平均绩点 = Σ(学分 × 绩点) ÷ Σ学分;加权绩点 = 学分 × 绩点。
成绩等级与绩点对照:90-100 分 → 4.0,85-89 分 → 3.7,82-84 分 → 3.3,78-81 分 → 3.0,75-77 分 → 2.7,72-74 分 → 2.3,68-71 分 → 2.0,64-67 分 → 1.7,60-63 分 → 1.3,0-59 分 → 0.0。
各校绩点换算标准不完全相同,请以本校教务规定为准;本工具仅按上述 4.0 制档位计算。